
2021年2月,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税务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纳税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加快增值税电子发票应用和推广实施工作,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推进“六保”“六稳”工作,助力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在前两批试点的基础上,国家档案局会同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拟再选定一批单位开展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形成示范效应,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发展所需的制度和标准规范,实现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归集、报销、入账、归档。
2023年3月,为进一步推进电子发票应用和推广实施工作,国家档案局会同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总结三批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经验,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编制形成了《电子发票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指南》。
下为电子凭证主要流程:
电子发票开具
一、增值税电子发票申领
1.票种核定
新办纳税人应携带相关税务资料在办税服务厅或通过电子 税务局等线上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票种核定,由主管 税务机关按照相关规定确定纳税人所能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的 种类、数量、开票限额等事宜。
已经办理增值税电子发票票种核定的纳税人,如当前领用 发票的种类、数量或开票限额不能满足经营需要的,可以携带 相关税务资料在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或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线上 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调整申请。
2.税控设备发行
除纳入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其他纳税人开具增值税 发票(其中包含增值税电子发票)需要使用税控设备(常见有金税盘、税控盘、税务UKey)。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 年第22号)的规定,自各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 本地区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 开具发票,税务机关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
纳税人初次使用或重新申领税控设备之前,需由説务机关 对税控设备进行初始化发行,将纳税人基本信息、票种核定信 息等录入税控设备。纳税人基本信息、票种核定信息等如果发 生变更,税控设备需要进行变更发行。
3.电子发票领用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在完成增值税电子发票票种核 定、税控设备发行等业务后,既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增值 税电子发票领用业务,也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电子 税务局等线上渠道办理电子发票领用业务。
4.增值税电子发票填开
纳税人可以自行下载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开具增值税电子 发票。金税盘对应金税盘版开票软件,税控盘对应税控盘版开 票软件,税务UKey对应税务UKey版开票软件。开具方法如下:
第一步,登录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进入电子发票开具 界面。
第二步,如实填写购买方名称、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购 买方地址及电话、购买方开户行名称及银行账号、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等信息,并 点击“开具”按钮。
第三步,通过电子邮箱、二维码等方式交付增值税电子发 票,供受票方查阅和下载。
纳税人可以使用符合税务总局标准规范的自建电子发票服务 平台或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
相对于纸质发票,增值税电子发票不得作废,如有需要, 开具红字发票即可。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 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 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开具
税务机关依托于新建的全国统一的电于发票服务平台.24 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开具服务。 以下内容均为试点阶段做法,以试点结束后国家税务总局正式 发文为准。
1.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开具方式
开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纳税人不再需要领取税控专 用设备;通过“赋码制”取消特定发票号段申领,发票信息生 成后,系统自动分配唯一的发票号码;通过“授信制”自动为 纳税人赋予开具金额总额度,实现开票“零前置” O基于全面 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以上特性,试点纳税人通过实名验证后, 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无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无需领用发票,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即可直接开票。
2.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交付方式
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 交付全面数字化的电子衆票.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 式自行交付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交付样式(XML格式或 PDF、OFD版式文件格式)可根据需要由交付方自行选择。
销售方成功开具发票后,系统默认将电子发票文件及数据 自动交付至购买方的税务数字账户;如果购买方为未录入组织 机构代码的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或购买方为未录入身份证件号的自然人,系统无法自动交付,销售方可使用自行交付方式, 即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查询发票后自行选择电 子邮件、二维码、电子文件导出等方式交付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3.红字发票开具
试点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 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按以下规 定执行:
(一) 受票方未做增值税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 全额开具红字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二) 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受票方为试 点纳税人,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红 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表样见附录G), 经对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确认后,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 字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受票方为非试点纳 税人,接收到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可以由受票方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或开票方在电子发 票服务平台填开《确认单》,经双方确认后,销售方开具红字 发票。其中,《确认单》需要与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相符。
三、符合会计数据标准电子凭证开具
财政部联合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电子凭证会计数 据标准试点工作,实现了相关电子凭证开具、接收、解析、报销、入账、保存等全流程处理,推动解决电子凭证无纸化报销 入账“最后一公里”问题。具备开具符合会计数据标准电子凭 证能力的开具端单位应按照要求,开具(交付)符合相关主管 部门有关业务规范和标准的电子凭证(即为接收端单位接收处理的电子凭证),并保障该电子凭证的所有数据信息来源合法、 真实及不被篡改。开具端单位将电子凭证(含符合会计数据标 准的电子凭证结构化数据文件,以下简称“电子凭证结构化数据文件”)发送给接收端单位。
电子发票接收
一、增值税电子发票接收
1.个人分散接收
个人通过电子邮箱、二维码、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等途径 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文件。
2.单位批量下载接收
收票量较大的单位,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批量 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文件。
3.电子发票命名
单位批量下载电子发票时,应对电子发票文件规范命名, 便于后续处理。例如,以“开票日期-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命名。
二、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接收
1.个人分散接收
个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电子文件导出等方式交 付下载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文件。
2.单位下载接收
销售方成功开具发票后,系统默认将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 票文件及数据自动交付至购买方税务数字账户,购买方可以在 税务数字账户中下载所需要的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文件。
3.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命名
纳税人下载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时,应对全面数字化的 电子发票文件规范命名,便于后续处理。例如,以“dzm_全面 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号码_下载时间”命名。
三、符合会计数据标准电子凭证接收
接收到符合会计数据标准电子凭证的接收端单位,应按照要求的会计数据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对软件进行配置, 使其具备接收和解析电子凭证的能力。接收端单位接收电子凭 证(含电子凭证结构化数据文件)后,解析处理电子凭证结构化数据文件,进行报销、入账等会计处理。
四、增值税电子发票票面内容自查
受票方接收增值税电子发票后,应检查增值税电子发票开 具内容是否与实际经济业务相符合。如发现相关内容有误,应 及时联系开具方重新开具发票。
票面内容与经济业务相符性自查,主要是检查增值税电子 发票票面上填开的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 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以及备注栏信息 等与实际经济业务内容或合同约定业务内容是否相符。
票面内容完整性自查主要是对接收的增值税电子发票票面内容(如购买方名称及税号、单价、大小写金额等)是否完整进行检查。
五、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票面内容自查
受票方接收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后,应检查全面数字化 的电子发票开具内容是否与实际经济业务相符合。如发现相关 内容有误,应及时联系开具方重新开具发票。
票面内容与经济业务相符性自查,例如检查但不限于全面 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项目名称”、特定业务信息(如建筑服 务信息、不动产信息、旅客运输信息、货物运输信息等)、发 票标签、业务要素等与实际经济业务内容或合同约定业务内容 是否相符。
票面内容完整性自查主要是对接收的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票面内容(如购买方名称及税号、单价、大小写金额等)是否完整进行检查。
电子发票报销
一、增值税电子发票在线报销方式
已建设业务系统和报销系统的单位,增值税电子发票的归 集、登记、验真、审批等可通过在线方式完成。
1.归集、登记
六、报销人在线填写报销单,同时将电子发票上传至业务系统 (发票夹)即完成归集工作。业务系统完成电子发票归集后会自动读取票面信息,形成电子发票数据,并对电子发票按照“增值税电子发票票面内容自查”的要求进行票面内容检查。
由于报销系统业务特点,电子发票一进入报销系统,系统 随即赋予其唯一编号,即完成电子发票登记。
2.验真
单位应对接收的电子发票进行真实性查验,降低税收风险。 电子发票验真是指通过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等必要 信息确定发票真伪的过程。
3.审批
已实现电子发票在线报销的单位一般通过报销系统或0A 系统进行报销审批。电子发票在系统中流转完成审批,审批时 将形成电子发票审批流程信息,这些信息可通过接口或其他方式形成报销单。
4.金额确认
报销系统对经过审批的电子发票会根据规则确定金额、固化数据、生成支付数据。
一、增值税电子发票线下报销方式
对于没有应用报销系统,或是报销系统尚不具备报销审批 功能的单位,电子发票的报销审批、归集、登记等流程一般通 过纸质报销单采用线下方式进行。电子发票通过通讯软件传输, 先由报销人提交审批人完成审批程序,再由会计人员在报销时 完成电子发票的查重、登记。
1.审批
电子发票报销线下审批时可选择打印输出纸质件方式或不 打印输出纸质件方式。
(1)打印输出纸质件方式审批
报销人将电子发票打印输出纸质件后,将其与填写好的报销单、其他原始凭证等一起通过线下方式进行报销审批,同时 将收票人收到的电子发票的电子文件原件通过电子邮箱等通信 软件传输至报销审批人,再传输至会计人员。采用此种方法前, 单位应公布报销审批人、会计人员用于收取电子发票的电子邮箱等信息。
(2)不打印输出纸质方式审批
即报销人不打印电子发票输出纸质件,而是直接填写纸质 报销单,报销审批人仅审核纸质报销单。电子发票的电子文件 原件通过电子邮箱等通信软件从收票人传输至报销审批人,再 传输至会计人员。
2.验真
(1)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发票信息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查验。
电子发票信息查验时,需输入“发票代码” “发票号码”
“开票日期”等发票信息以及“验证码”。确认输入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查验”按钮,系统自动弹出查验结果。如果录* 的发票信息与税身系统存储的发票信息不同,则显示不一致或 者查无此票的相应提示。如果录入的发票信息与税务系统存储 的相应信息相同,则系统显示发票票面信息。 持有的电子发票票面信息与税务系统存储的发票票面信息一致时,电子发票才可报销。
根据查验的票种不同’需要输人的查验项目也不相同,其中: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开具金额(不含税);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校验码后6位;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价税合计, 或支持上传版式文件查验。
单位和个人通过该平台进行发票信息查验时,可查看平台 提供的发票查验操作说明。
(2)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验真
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
单位接收到电子发票后可以通过该模块进行单张发票查验 和批量发票查验两种查验模式的操作。单张发票查验模式下, 支持手工输入单张发票信息査验,或上传PDF. OFD.. XML 和含有发票二维码的图片文件进行查验,查验结果展示发票票 面信息。批量发票查验模式下,支持纳税人将需要查验发票的 全要素信息在模板数据表中预加工后,导入系统批量进行查验, 查询结果不展示发票票面信息,仅展示查验结果相符或不相符。
(3)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验真
开票方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 子发票会加盖电子签章。电子签章采用图像处理技术和电子签 名技术将传统签章电子化,实现电子文件加盖签章的操作,用来代替纸质发票右下角的发票专用章,不展现在票面上。电子 签章利用电子签名技术保障电子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签 名人的不可否认性。
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 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其版式文件采用符合国家统一标准 格式,可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验其电子签名。
通过电脑浏览器访问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或者访问“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找到“纳税服务”-“发票查 验”,点击进入,再点击“相关下载”,找到“增值税电子发票 版式文件阅读器”,点击下载并安装。
报销人或单位接收到电子发票后,使用阅读器打开电子发票版式文件,将鼠标移至增值税电子发票发票监制章区域,点击鼠标右键罗显示“属性”和“验证”。
点击“属性”,显示“该签章有效!受该签章保护的文档 内容未被修改。该签章之后的文档内容无变更。”,代表电子发票监制章有效。
将鼠标移至增值税电子发票销售方区域,点击鼠标右键,显示“验证”。点击“验证”,显示“该签章有效!受该签章保护的文档内容未被修改。该签章之后的文档内容无变更。",代表该销售方的电子签章有效。
3.查重
会计人员对电子发票进行验真后,还应对电子发票与已经 登记并报销的电子发票进行查重,如发现收到的电子发票与已 经报销过并在会计人员处登记过的电子发票重复,应拒绝报销 并及时通知报销人。
4.登记
对于通过查重的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保管人员或负责报销 的会计人员应建立电子发票归集文件夹,文件夹以“年份+月份” 命名(如图所示),妥善保管集中归集的电子发票,并建 立接收的电子发票台账。
5.金额确认
会计人员对经过审批、查重和登记的电子发票方可按单位 报销管理要求、出差伙食补贴标准等核定报销金额,按规定支 付报销款项。
二、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报销方式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报销方式与增值税电子发票一致。
如果您有兴趣扩大在中国的业务并将业务流程数字化,但不确定从哪里开始,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的专家团队可以为您提供在中国市场取得成功所需的指导和支持。